2007年2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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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旧“约法三章”
苗勇

  约法三章来自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的记载,刘邦入咸阳后,“召诸县父老豪杰曰:‘父老苦秦苛法久矣,诽谤者族,偶语者弃市。吾与诸侯约,先入关者王之,吾当王关中。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余悉除去秦法。诸吏人皆案堵如故。凡吾所以来,为父老除害,非有所侵暴,无恐!且吾所以还军霸上,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。’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,告谕之。秦人大喜,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”。刘邦的约法三章是极具针对性的,秦法的严峻,残暴的统治,老百姓生灵涂炭,造成了“赭衣塞路、囹圄成市”的恐怖状况。这样简单明了而有效的法律,自然大获人心,汉朝的建立是必然的了。
  刘邦的老约法三章,是大家都知道的。然而,前几天我却看到了一个新约法三章,实在感到很不是滋味。湖北省委常委、武汉市委书记苗圩在武汉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中指出,要培养领导干部高尚的生活情趣,防止生活作风不检点,凡领导干部嫖娼、养情妇、“包二奶”的,一律撤职,开除党籍。我们的领导干部可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,都是经过组织多年培养,又通过认真考察和群众推荐,才百里挑一选出来的,都是有头有脸的君子呀,怎么还要向他们“约法”这样低级的三章呢。要知道,像我们这个具有中华传统美德的民族里,早将淫乱视为万恶之首,是绝对禁止做此类丑恶事情的。这样的道德规范,连山村里的朴素农民、城市里的普通市民,都是耳熟能详的,而且绝大多数都是遵守的。所以,百姓们可从来没有这样多余的约法。平民如此,况乎饱读经典著作、经组织多年培养的干部呢。这样的新约法三章,窃以为,会不会有贬低干部队伍形象之嫌呢。
  然而,新约法三章,肯定也是极具针对性的,并且更是实事求是的。苗圩是不会对柳下惠们提出如此告诫的,因为那样简直就是对他们的侮辱,或者就是证明了自己愚蠢之极。倘若干部们的道德修养有“坐怀不乱”的境界,干吗要这样“约法”呢。
  可是,我们冷静地直面现实,苗圩的讲话确实是坦诚直言的,是有的放矢的。根据现行《婚姻法》修改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昌祯教授的统计,被查处的贪官中95%有情妇,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%以上与“包二奶”有关。在1999年广州、深圳、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受贿案件中,涉案官员100%包养了“二奶”。从包养107个情妇的湖北天门市原市委书记张二江,到近期查处的刘志华、邱晓华、何闽旭、王武龙、王昭耀等高官,都是倒在女人石榴裙下的贪官。
  还有,这样众多的丑恶现象,也不能不使我们作一些发散性的思考。老实说,干这些见不得人的丑事——他们统统知道那是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里的坏事,可都是些极其隐蔽的“地下工作”,但被抓获的毕竟只是部分。没有被揭露的,肯定存在;抵挡不了诱惑,蠢蠢欲动的,也不会没有。不然,怎么会有接二连三的、前“腐”后继的贪官丑闻不断被抖搂出来呢。所以说,新约法三章虽然叫人感到很尴尬,但也是很老实的话。
  (作者为诸暨市检察院检察长)